咸宁网讯(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原子 特约记者蒋昊 通讯员王亚姿)案件被执行款已缴纳,外出打工时却被限制乘坐高铁,支付宝、微信支付也被冻结,这是怎么回事?
5月24日,市民方某某焦急地来到咸宁中院求助,该院立案一庭法官助理余慧微与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殷先平接待了她。
经了解,方某某涉及到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一起执行案件,但她自称已缴纳了被执行款,现在被划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又联系不上执行法院的法官,不知该怎么办。看着方某某焦急的脸色,法官助理余慧微一边安抚其情绪,一边及时帮助联系南昌高新区法院。通过拨打支付宝冻结案号下的联系方式,始终无法联系到具体承办人。经多次辗转,终于联系上了南昌高新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并向其说明了情况。
原来,南昌高新区法院执行法官并不清楚当事人方某某的被执行款已经由其哥哥进行缴纳,所以误对方某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通过两地法院多次沟通,核实情况后,执行法院同意解除对方某某的限制高消费措施,事情得到圆满解决,方某某如释重负,连声道谢。
5月 27日,方某某特意将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市中院立案庭,以表达感激之情。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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