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原子 特约记者李蔓)6月13日,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副县级调研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王朝健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一张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颁发的荣誉证书——“王朝健同志荣获2016-2017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 。
据悉,王朝健每年坚持献血已有10余年,前后共献血18次,献血量共6400毫升。他说:“奉献一份爱心,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而且,献血本身也对自己的身体有好处,很值得提倡。”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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