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葛利利 通讯员徐程程)为了骗取他人钱财,虚构工程并邀请朋友合伙承包,骗取朋友40万元。近日,男子陈某(化名)被咸安警方抓获归案。
今年8月底,咸安警方接到辖区群众许某报警,称其被好友陈某诈骗投资款40万元,投资武汉一个棚户区改造项目。
据了解,陈某为咸宁本地人,现年40岁,无业。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了受害人许某,后两人多次接触,成为朋友。
2018年,陈某因手头紧张,便借其知道的一个棚户区改造工程打起好友许某的主意。为了使许某能够投资,陈某谎称在武汉拿到了棚户区改造项目,需要资金100万元,他因手头紧张需要拉上一个合伙人,可以和许某共同投资。许某出资40万元,他承担其余60万元。如果工程做好,分红十分可观。
为进一步取得许某信任,期间,陈某将许某带至武汉某工程现场,谎称是两人共同承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许某只需要投入资金,工程跟进由陈某负责。至此,许某对此事深信不疑,后通过转账方式,向陈某支付了投资款40万元。
在“合作”期间,许某多次提出到施工现场看看,均被陈某找理由拒绝。后陈某见许某问多了,就玩起了“消失”,电话不接,微信不回。许某意识到情况不对,找到了陈某所说的工地一问,才发现这块地早已经承包给别人,并开始施工。
在多次联系陈某无果的情况下,今年8月,许某报警。咸安警方立案侦查,通过调查,查实了陈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9月,咸安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归案,经审讯,陈某对诈骗许某一事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咸安警方刑事拘留。陈某家属已经通过检察院交予公安机关35万元,另万5万打算后续再交予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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