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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起咸宁市4个停车场执行收费 有效期三年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1-09-16 11:28

咸宁网讯(记者 庞赟 实习生 龙婷)记者昨悉,城区滨河东路临时停车场、香吾山临时停车场、市博物馆停车场、市青少年宫停车场等4个停车场从9月13日起开始执行停车收费,有效期三年。

4个停车服务收费实行累进计时收费,6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服务费,对于长期租车位停放的车辆,由承租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事宜。

其中,市博物馆停车场、滨河东路临时停车场、市青少年宫停车场这3个停车场停车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收费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即停车60分钟至120分钟以内收费4元;120分钟至180分钟以内收费6元;依次类推,一次停车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超过24小时另按以上规定标准计时收费。

香吾山临时停车场停车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收费3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即停车60分钟至120分钟以内收费6元;120分钟至180分钟以内收费9元;依次类推,一次停车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不超过24元,超过24小时另按以上规定标准计时收费。

另外,对摩托车、自行车、三轮车,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邮政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为了方便市民监督,市发改委要求停车场在实施收费时,须按要求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举报电话“12315”等有关内容。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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