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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因醉驾被吊销 为了能继续开车“偷梁换柱”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5-02-19 08:44

咸宁网讯(通讯员 齐丹丹)众所周知,醉酒驾驶机动车会被依法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但是总有一些醉驾人员,为了能继续驾车选择投机取巧,动起了歪脑筋。近日,通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成功查获一起以欺骗手段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月13日,交管大队车管所窗口工作人员在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发现,有人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队领导获悉后高度重视,随即安排人调查。

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违法行为人徐某英于2020年3月因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但徐某英为了能够继续驾驶机动车,通过非法手段骗取申领了新的机动车驾驶证,随即民警依法传唤徐某英到案接受调查。

在铁证面前,徐某英承认了自己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事实。徐某英称,其在驾驶证被吊销后想继续驾车行驶,一次无意间登录妹妹的交管12123手机账号,通过驾驶证挂失业务,提交自己的头像照片后,重新利用妹妹的身份信息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她以为这样便可以瞒天过海,拿到新的驾驶证,正常上路行驶,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违法行为。

最终,交管大队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给予徐某英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且三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办理中。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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