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五次主任会议
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闻期骏报道:23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五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代理主任胡毓军主持会议。副主任李逸章、彭方全、程学娟及秘书长冯春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订情况的报告、关于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咸宁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城区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财政科技资金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有关问题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咸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程序规定(草案)》、《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草案)》;审议了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决定(草案);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将湖北省咸宁市2015年第二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决定10月29日至30日在温泉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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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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