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吴钰报道: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立法调研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彬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立法工作具有必要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中包括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这一重要内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正是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主攻方向之一,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必然选择。要将各部门反映情况汇总,结合实地调查,形成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工作提供参考。
会议强调,目前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短板。做好这一工作,要准确把握生活垃圾治理定位,确定其是否为公共服务,要通过立法解决农村环境问题;要讲究工作方法,垃圾焚烧填埋处理要科学化;要明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责任体制和资金投入机制,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新模式;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按照立法计划时间节点继续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立法工作,为制定《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做好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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