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2月27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5日在温泉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决关于新设立和更名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通过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选举事项;其他。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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