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2月21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5日在咸安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选举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市监察委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设立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及其组成人员名单;其他。
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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