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7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李文锋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围绕“十四五”规划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深化司法改革,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为谱写咸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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