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7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镇方松代表咸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五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五年,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一府一委两院”的支持配合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期盼,紧扣市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法治需求,依法行使职权,扎实开展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目标定位,着力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力争新作为,在加强依法履职上取得新成效,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上实现新突破,在做好人大代表工作上再加新举措,在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上得到新提高,全力打造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奋力谱写咸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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