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5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毕奎明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委实施意见,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全面从严治检中打造过硬队伍,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咸宁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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