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5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文锋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咸宁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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