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辉庭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3年10月26日政协咸宁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周辉庭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副主席职务;
陈建华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秘书长职务。
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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