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8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黄建平为咸宁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黄佐财为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决定免去:
金山的咸宁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郭冰生的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免去:
孟劼的咸宁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曾毅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晓明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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