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张朝政再一次跨进那片山林。正午的阳光在他身上洒下斑驳的树影,他环视周围5、6米高的樟树,向记者苦笑着。
10年前,张朝政与咸安区向阳湖镇铁铺村七组签下一份合同,租赁该组38亩土地退耕还林。现在,这片樟树林郁郁葱葱,遮天蔽日。但是因为合同方面的纠纷,从2009年3月起,他就被当地村民阻止进入山林砍伐、作业了。
“去年,市林勘院来评估,我这片林子价值130万元了!”张朝政对自己退耕还林很有成就感。他说,自己以前是林业职工,看到很多地方植树造林“年年造林年年荒,年年种在老地方”,心里很难受。得知退耕还林政策后,他发挥自己的专业技术,在这几十亩林地下足了功夫。现在,他的樟树树围达到一尺多,远比其他农户种的树粗壮。
张朝政种树的技术得到当地村民的认可,但对当年他们签署的合同并不认账。事情的起因是,2009年,出租土地的村民得知张朝政每年领到了政府230元每亩的退耕还林补贴。他们认为,这笔钱应该是补贴给土地所有者的。还有村民提出,当年以每亩80元的年租金承包土地太便宜了,现在土地的租金已经达到了300至500元每亩,租金应该每年递涨。
铁铺村七组的组长孙道利与张朝政有亲戚关系,他也认为老张以前签的合同太“马虎”了,“不怪大家抠字眼”。原来,老张的一份租地合同是与村组签的,土地承包期30年,而这块地村民与村里签了合同,租让期却是10年,村民认为不合理。村民还不满老张没有兑现在合同中承诺要修的一条路。村民胡仕进说:“他不珍惜我们农民。”
连续两年,双方陷入冷战。去年底,张朝政请22位村民吃了一次饭,村民提出退耕还林补贴分给每户一部分,卖树收益四六分成,老张坚持卖树收益5年内二八分成,村民当时还是签了字。但是几天后老张去收合同,却发现9户村民把自己的签名都划掉了,还有人在合同上写了大大的“不同意”三个字。对此,张朝政很不理解,“他们一分钱都不投入,坐在家里一棵树可以得60元,意识有问题!”
双方僵持着,老张不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也不愿让步——“他们会得寸进尺的”。村民坚持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胡仕进说,自己一亩地种一季白菜一季萝卜的收入就有1万元。
成材的樟树和桂花树林已经成为铁铺村七组风景最优美的去处,但它们的主人张朝政却只能站在这片树木外,无比惆怅。
专家访谈
林权纠纷要处之有道
记者在通山县林业局采访获悉,该局每年有一半的精力在处理林权纠纷,为何林权纠纷如此之多,林业行政部门又是如何处理各种纠纷的?
市林改办主任陈刚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民心工程,通过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做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往各种历史遗留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影响了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整体推进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我市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各类林权纠纷。2007年以来全市调解林权纠纷2654起,平均每年调处林权纠纷530多起,涉及山林面积18.3万亩。
在纠纷调处中,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调处”的原则,各级政府都成立了林权争议调处机构,由政府法制部门牵头,林业、信访、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参与,共同负责本地区林权纠纷调处工作。
林权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林业部门高度重视,经常组织调处人员深入乡镇、场区、村组、农户进行调处,通过讲解政策,踏勘现场,核实面积,做到了公正公平,及时化解矛盾。为了更好地解答群众的诉求,各级林业部门设置调解专班,安排专人负责政策解答,畅通了信访渠道。同时,通过媒体宣传、印发政策汇编、上门讲解等方式积极宣传林改政策,有效提高了政策的覆盖率和知晓面。
(记者 向东宁 徐世聪 通讯员 付强 阮维桢 张扬 张大乐 向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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