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王恬、通讯员陈涵、孙日成、黄鹂报道:“对于林业局给出的调处办法,我们双方都没有意见。”21日,在县林业局工作专班的调解下,嘉鱼县官桥镇观音寺村村民卢某和高铁岭镇陆水村村民龙某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一起长达半年的林权纠纷案成功化解。
官桥镇观音寺村3组紧邻高铁岭镇陆水村6组,中间有一块十余亩的抛荒地。2002年龙某等人在这片抛荒地种上了意杨、杉木,并享受国家退耕还林的优惠政策。去年底,卢某提出,这块地为观音寺村3组所有,随即双方发生纠纷,互不相让。
了解到事情始末后,该县林业局联合官桥镇、高铁岭镇组成工作专班,实地勘界察看,明确这片抛荒地属于观音寺村,并按照《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做出决定:龙某等人享受退耕还林优惠政策到2016年12月为止,此后将地归还观音寺村三组。
近年来,嘉鱼出台《关于加强林权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明确了林权纠纷调处的管辖与受理、调处依据、调处程序、法律责任等,逐步推动林权纠纷调处工作走上了法治轨道。
“我们还创新林权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实行了县镇两级分级调处、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有效破解了调处林权纠纷只有林业部门单打独斗的难题,提高了调解质量和效率。”该县林业局副局长江青火说。
今年来,该县成功调解林地纠纷73起,涉及面积2770亩,有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推进了林改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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