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镇强 石丽丽 实习生胡素素)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2014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我市将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普查范围涵盖全市行政区域和非行政区域等11大类地名相关信息。
据了解,我市第一次地名普查还要追溯到1979年—1986年期间。此次普查的目标任务更高,主要包括查清全市范围内地名的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国家地名数据库,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负责人肖乐健介绍,普查中的地名具体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等11大类。此次普查将对有地无名、一地多名、地名重名、一名多写,地名命名刻意崇洋、名实不符,地名译写不准确、用字不规范、含义不健康等不规范现象予以更名、纠正。
肖乐健表示,地名普查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没有地名或地名不准都会影响当地人的生活,其成果转化也主要包括地名图(集)、地名公共服务网站(地名查询系统)、地名触摸屏、问路电话、导航产品等公共服务产品,对地名志修订、国防经济建设均有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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