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金硕报道:日前,崇阳县环境监察大队对崇阳县工业园区内企业进行排查,发现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的企业有15家,试生产期超过3个月未申请环保验收的企业有23家,未取得排污许可“违法排污”的有40家。
该局当即对违规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未批先建企业责令停止建设;对未验先投企业责令停止试生产;对违法排污的企业责令限期治理;对超标排污已造成环境污染,且引起老百姓上访的企业停产整改,并按照环保相关法律规定处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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