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坚持开门搞活动,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聚焦“四风”查找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为强化整改工作实效,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工作为目标,围绕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着力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认真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推动我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和法治咸宁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整改任务、责任分工与完成时限
(一)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党的政治纪律
1、坚守政治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原则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三个自信”,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带头维护党的形象和权威。
2、服务发展大局。依法履职、积极作为,把市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积极投身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主战场,建诤言、进良策、出实招,自觉做到与市委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
3、强化纪律约束。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要求”,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绷紧纪律作风这根弦,筑牢党风廉政防火墙。(牵头领导:胡毓军、冯春,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二)切实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自身建设
4、注重学以致用。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觉相结合,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个人自学平均每天不少于1小时,每次集中学习突出一个主题,每月学习一部法律,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牵头领导:胡毓军、冯春,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5、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党组成员谈心每年至少1次,党组成员之间相互谈心每年至少1次。(牵头领导:胡毓军,整改时限:长期)
6、坚持集体行使职权。认真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落实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牵头领导:胡毓军,整改时限:长期)
(三)坚持不懈地反对“四风”
——反对形式主义方面
7、突出监督实效。围绕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主题,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有针对性组织执法检查,适时启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跟踪监督、问绩问效,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8、深入调查研究。大兴调研之风,创新调研方式。党组班子成员每年调研不少于30天,其中蹲点调研不少于4次,深入联系点不少于6次,撰写有分量的调研报告不少于2篇。
9、做好人事任免和重大事项决定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任后监督,探索人大任命干部履职测评机制。加强重大事项决定工作,将市委的正确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成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牵头领导:党组全体成员,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10、改进文风会风。认真落实“三短一简”,提高办文、办事、 办会质效,从严控制会议文件数量和发送范围,力争发文数量比上年度下降10%以上。(牵头领导:胡毓军、冯春,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反对官僚主义方面
11、密切联系代表。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联系市人大代表办法》有关规定,常委会党组成员每年走访10名以上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与3至5名市人大代表保持经常联系;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到基层调研必访市人大代表的工作机制。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培训、视察调研等活动。(牵头领导:胡毓军、彭方全,整改时限:长期)
12、倾听群众呼声。坚持履职为民的工作导向,积极推行代表联系群众、代表回选举单位参与接待人民群众活动的工作机制。(牵头领导:党组全体成员,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反对享乐主义方面
13、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发扬艰苦奋斗作风,自觉做到“五个表率”,即带头勤奋学习,做刻苦钻研、提升素质的表率;带头干事创业,做奋发进取、创新发展的表率;带头解决问题,做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的表率;带头改进作风,做履职尽责、勤政为民的表率;带头遵纪守法,做克己奉公、艰苦奋斗的表率。认真落实联系一个县、一个乡镇、一个后进村、一个重大项目、一个重点企业、一个改革专题的制度。(牵头领导:党组全体成员,整改时限:长期)
——反对奢靡之风方面
14、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严格审批管理,厉行节约,禁止超标接待、公费旅游,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牵头领导:胡毓军、冯春,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四)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15、关注民生改善。围绕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持续跟踪督办,推动民生工程实施和公共服务功能完善。党组成员负责牵头协调,办好一批看得见、摸得着的惠民实事。(牵头领导:全体党组成员,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五)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16、落实代表建议。进一步完善议案、建议督办和评价机制,选择确定重点代表建议,由党组成员牵头督办,组织代表视察督办,机关委室对口督办,并对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努力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牵头领导:彭方全,整改时限:2015年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17、开展驻点帮扶活动。扎实开展“三万”、“三带三全”、“党员干部常家访”活动,积极为驻点村、帮扶社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牵头领导:胡毓军、冯春,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18、回应群众诉求。发挥人大信访的窗口作用,完善接访和转办机制,引导信访群众理性合法表达诉求,推动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牵头领导:胡毓军、冯春,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加强制度建设
健全完善制度。健全完善5项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制度,其中反对官僚主义方面2项制度,制订出台《咸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络员工作办法》、《咸宁市人大机关服务工作规程》;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方面2项制度,制订《市人大常委会联系市人大代表办法》和《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和选举单位办法》;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方面1项制度,制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信访接待服务工作制度》。(牵头领导:胡毓军、冯春,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四、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长”机制
坚持整治“四风”常态化、长效化,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党组作风问题整改工作计划及推进措施,年中进行小结,年底进行总结评价,着力提高作风建设水平,树立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根本好转。(牵头领导:胡毓军、冯春,整改时限:长期)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整改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毓军同志负总责,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有关问题,按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细化措施,落实专人,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二)注重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组整改与党组成员个人整改、常委会工作、机关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注重统筹协调,坚持稳步推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坚持依靠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把整改内容、进展、成效全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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