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检风耀香城
走进咸宁市检察院,庄严的办公大楼,整洁有序的环境,遍布各个角落的文明礼貌用语、检察职业规范和法言警句,无不让人感受到拼搏奋进的活力和执法机关浓郁的文明气息。
自2012年新的一届领导班子成立以来,市人民检察院不断丰富文明建设的形式和内涵,促进检察事业的全面发展,先后被评为“市直最佳文明机关”、“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去年10月,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咸宁7个市、县、区检察院均榜上有名。
在创建精神家园、破茧成蝶创新发展的进程中,咸宁检察机关谱写出一曲曲“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新篇章。
认识先行,活动搭台,激发文明创建活力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自决定创建“文明单位”之日起,该院党组就把文明创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先后多次召开院党组会、院务会、全院干部大会,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和动员,通过不断注入新理念、新思路,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该院注重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媒介,通过张贴标语、播放宣传片、开展宣传专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将学习资料、活动安排部署、体会文章等公开发布,供干警学习交流,组织机关干部、党支部、处室等开展专题讨论,增强广大干警文明创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千金重担人人挑,个个肩上有指标”的创建责任体系。
创建文明单位,创新活动载体是关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继洲认为,抓好文明创建活力工程建设,是实现创建目标的重中之重。“四个五”工程,是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在文明创建活动中的系列创新。
——五项评选促和谐。该院结合“迎创”活动,组织开展读书标兵、扶贫帮困模范、文明窗口、文明楼栋、五好家庭等五项评选活动,充分调动干部文明创建的积极性,营造和谐融洽的工作、生活氛围。两年来,先后评选出读书标兵20人,文明楼栋7栋,五好家庭64个,扶贫济困模范26人。
——五类活动倡文明。该院结合检察机关特点,先后举办“检察文化杯”球类、棋类、写作类(包括诗歌朗诵)、爬山拔河类、摄影书画类等五类比赛活动,陶冶干警思想情操,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仅去年一次摄影书画类比赛活动,就收集全市检察干警各类投稿110余件。
——五件实事显关怀。该院着力营造让干警舒心干事的工作、生活环境,先后改善了机关食堂、组织优秀党员和先进检察官开展红色考察学习、完善老干部活动中心设施、实行帮扶困难干警、逢干警生病探视和生日祝贺制度。
——五项投入筑平台。该院不断加大干警学习、工作、生活等软硬件设施建设力度,投入专项资金修建完善了院荣誉室、图书(包括电子)阅览室、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以及文化活动场所,划拨专门经费用于文明宣传图册、电视专题片制作,使创建平台有保障,创建活动有载体。
塑造品牌 ,创新手段,提升文明执法形象
实施文化育检、社会治理创新、检察职能延伸,是市人民检察院的三张名片。
近年来,该院以检察文化建设为载体,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先进检察文化的教育、引导、凝聚、塑造作用,全面实施文化育检战略。2013年2月,该院制定出台“关于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三年规划”,通过推行“每周一课”制度,建立常态学习机制;与武汉大学法学院建立研究生培养基地,与湖北科技学院建立检校共建教育基地。
社会治理创新方面,该院建立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办案风险评估等机制,在维护法律权威和体现公平正义的过程中主动化解社会矛盾。2013年“两会”期间,该院排查涉检信访案件13件,通过采取落实定领导、定工作专人、定化解方案、定化解时限和包接待、包处理、包息诉的“四定三包”责任制,实现全部信访案件案结事了。当年,该院被评为年度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处理涉检信访案件的经验做法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推广。
该院把依法适度延伸检察职能触角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针对妇女和未成年人维权工作,该院成立了由分管刑检工作的常务副检察长李学武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未成年人维权岗”,围绕“妇女权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主题,开展法律宣传和服务活动,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6人次,发放宣传单页1000余份。2013年,该院妇女工作被推荐为全国先进集体。
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执法办案提出的新要求。2012年以来,该院积极应对刑诉法、民诉法的修改,狠抓文明规范执法,强化认识、强化责任、强化执行、强化协调、强化保障、强化流程,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执法满意度不断提高。
2013年4月17日,自依法提前介入刘汉、刘维等36人涉黑犯罪案件侦查活动以来,该院坚守法治底线,严格规范执法,顺利完成提前介入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等各项工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重大敏感复杂问题,处处彰显检察机关司法文明形象,实现了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介绍,该院实行对自侦案件讯问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先后投入资金200余万元,在每个讯问室都配备了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所有犯罪嫌疑人从第一次进入检察院接受讯问开始,都有客观真实的记录。在办理刘汉、刘维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中,该院提审犯罪嫌疑人时均实行同步录音录像,确保了每一名犯罪嫌疑人的每一份口供无一例外都有同步录音录像资料予以印证。
该院以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为载体,注重把建立新型检律关系的要求和措施体现在执法过程中。2013年5月,该院联合市司法局召开首届“检察与刑事辩护”座谈会,收集律师代表提出的各类问题、建议达76条。在刘汉、刘维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办理过程中,该院专门开辟律师接待绿色通道,主动听取辩护律师及诉讼代理人意见150余条,与律师交换意见180余条,在执法办案中不断彰显检察文明形象。
为顺应人民群众对执法公开、透明、公正、规范、文明的新要求,该院实行“公众开放日”和“举报宣传周”制度,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观办案工作区,扎实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和检察微信、微博的“双微”平台建设,全市检察机关已实现“双微”平台全覆盖。
锐意改革,严格履职,彰显文明创建成效
以创建助推工作,以创建助推发展。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锐意改革,履职尽责。
内部整合助推机构文明。针对机构臃肿、检力不足、干警官本位思想严重等顽疾,在全市基层检察院推广嘉鱼经验,按照“横向大部制、纵向扁平化”的改革思路,将全市6个基层院中原有的内设机构全部撤销,整合为批捕、公诉、职务犯罪侦查等7个部。通过改革,该院欣喜地发现:各基层院一线干警“多了”、全体干警“动了”、工作机制“活了”。原有内设机构平均减少68%,一线检力平均增至85%;改革后各项检察工作由过去的“单兵种”单打独斗,变成现在的“多兵种”协同作战;由过去的一人一科唱“独角戏”,变为现在的多部同演“大合唱”,真正实现了1十1>2的效果。该院内部整合改革的系列经验做法,受到省委、市委的高度评价,并在全省检察机关复制推广。
严惩犯罪助推社会文明。近年来,该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腐倡廉的新期盼,仅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169人,同比上升32%,查处了一批在本地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如市交警系统滥用职权窝串案、赤壁市环保系统淘汰落后产能领域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窝串案等。去年以来,共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637人,提起公诉3741人。积极参与打黑除恶、缉枪治爆等专项整治行动,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80人,提起公诉197人。全市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工作均位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
强化监督助推司法文明。该院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不断加强和规范对诉讼活动的监督。该院单独设立侦查监督处和刑事审判监督处,各基层院按照内部整合改革设计,成立刑事诉讼监督部、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部,专司法律监督职能。2013年,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1件,监督撤案116件,纠正漏捕71人,纠正漏犯252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6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93件次,开展刑事诉讼法律监督调查621件;依法监督纠正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6件次,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65件次,着力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
近年来,该院检察工作的群众满意率始终位居前列,去年全市检察工作在全省市州分院总体排名中上升4个位次,8个单项工作进入全省优秀行列,17项工作在全省检察系统位次前移,受到省院和市委领导的高度肯定。
(通讯员 郑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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