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 王贞元)近日,社区矫正人员曾某来到崇阳县白霓司法所,握着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感谢你们对我的帮助。这两天,我的养殖场卖了一批生猪,收入7万多元。”曾某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今年41岁的曾某,是崇阳县白霓镇人。因开设赌场,2012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暂予监外执行三年,成了白霓司法所监管的一名社区矫正人员。
刚入矫时,曾某觉得量刑过重,因而对司法所干警怀有一种抵触、怨恨的情绪,不服从监督管理。为了防止曾某因不满而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白霓司法所为他成立了矫正小组,制定了专门的矫正措施,针对他的个人及家庭情况,着手从思想帮教、引导就业两个方面进行矫正。
司法所负责人带领矫正小组成员通过上门走访、嘘寒问暖,使曾某慢慢从心底里接受了矫正小组人员。同时,矫正小组通过有关法律、政策的宣传,使曾某认罪悔罪。在矫正小组的耐心劝说、尊重理解和真情帮助下,曾某当着矫正小组全体人员的面表态,一定要靠自己的勤劳,成为一个对自己、对社会负责任的人。从此,曾某自觉接受司法所的监督和管理,一改过去恶习,远离赌博等违法行为。
去年,曾某在自己家乡——回头岭创办了养猪场,建起两个标准猪舍,全部精力投入养猪场,年出栏生猪3000余头,净收入10余万元。“一人富不算富,邻居们富了才算富。”他开办养猪场还带动了周围村民创业、就业,吸收了当地10余名闲置劳动力到养猪场就业。
富裕之后的曾某不忘回报社会,积极从事公益事业。这两年,他先后资助白霓中学2名困难学生学杂费等近2万元。为了让更多的居民都能加入到全民健身的热潮中去,他慷慨出资3万余元,在白霓镇古桥社区成立了一个舞蹈队,在今年崇阳县组织的“七·一”舞蹈比赛中,古桥社区舞蹈队表演的节目荣获一等奖。他还出资3万余元成立了白霓篮球队,该篮球队在崇阳县举办的“乡镇杯”篮球比赛中,荣获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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