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吕杰、董慧艳报道:日前,崇阳沙坪镇65岁的邹大爷从县检察院工作人员手上接过存有3万元司法救助金的银行卡,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事情源于该院办理的一起寻衅滋事案。去年的一天,邹大爷在下田途中,被本村吸毒后产生幻觉的被告人无故拿石头一顿猛砸,造成颅内血肿、颅骨粉碎性凹陷性骨折。
事后,被告人被判刑三年,但被告人孤身一人,没有经济赔偿能力。邹大爷年事已高,老伴患有风湿病,唯一的儿子身患残疾,家庭经济非常贫困,住院治疗花光了家里积蓄,拿不出继续手术治疗的费用。
该院经深入调查,确认邹大爷符合司法救助的对象和条件后,配合邹大爷申请司法救助。经积极争取,邹大爷获得了3万元的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后续治疗费也有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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