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香城都市报记者葛建伟、通讯员吴玖山、余明报道:近年来,咸安区城乡管理执法局为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作风大转变,工作效率大提升,专门制定了“八个一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
“八个一律”即凡工作时间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的一律罚款50元;凡上班、开会迟到早退的一律罚款100元;凡擅离职守,不假外出的一律罚款200元;凡酗酒、酒后执法及工作日中午饮酒的一律停职、免职或调岗待岗处理;凡酒后驾车、公车私用、公车私借的一律罚款500元,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处理;凡索要、收受财物、接受财物、接受吃请和出入高档酒店、娱乐场所的一律上报纪委;凡涉黄、赌、毒等非法活动的一律上报纪委,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要求”和咸安区委“五项措施”的,一律上报纪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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