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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8日 咸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5-08-29 07:08:00

  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 闻期骏 报道:27至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代理主任胡毓军主持会议。副主任李逸章、彭方全、程学娟、刘复兴及秘书长冯春出席会议。

  副市长闫英姿,市法院院长刘太平、市检察院检察长罗继洲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冯春作了本次会议议程草案的说明后,通过了会议议程。会议先后听取了市文新广局局长潘华作的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市发改委主任张善猛作的关于咸宁市2015年上半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万春桥作的关于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陈礼高作的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预算工委主任李春明作的关于2014年市级决算的审查报告、关于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市水务局局长刘中英作的关于贯彻实施《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

  会上,宣读了人事任免议案,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胡春雷作了关于提请人事任免情况的说明,拟任命人选作了供职发言。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建立市人大常委会专家顾问团制度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决议、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追认主任会议许可市公安局对市人大代表王佐祥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红洲等同志辞去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熊亚平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及相关人事任免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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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husi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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