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6日市四届政协第二十三次常委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市政协常委会决定:
朱敏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免去其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守金同志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
陈浩同志任市政协社会和法治委员会副主任;
揭克昌同志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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