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咸宁新闻 >> 正文

咸宁“十大行动”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7-06-07 02:13

  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周阳 通讯员 吴鹏)记者6日获悉,咸宁市将围绕绿色崛起发展战略,着力实施“十大行动”,强力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据了解,目前,全国334个地级市中,获得“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称号的只有10个。我市于去年年底成功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使创建工作见实效,将实施以下“十大行动”。

  实施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围绕推进供给侧改革,把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作为贯穿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和提升质量安全水平的主线。确定重点产品监管目录及监督对象,建立生产领域产品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协调机制。

  实施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市在建工程施工和验收全过程质量管理,对全市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全面实施质量管理标准化。住建、交通、水务等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督促力度,认真组织过程考核评价,确保质量管理标准化推进有广度、有深度、有效果。

  实施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在健康、旅游、文化、教育、体育、商务、交通、金融、物业管理、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组织等领域大力推行服务标准化管理,力争每个行业建成1个以上国家级或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

  实施生态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蓝天、碧水、净土、宁静、无害化”工程,以强化重污染行业整治为抓手,构建全市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体系。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加强工业污染治理,严格水环境管理,加大噪声、危险废物等综合整治力度。

  实施政府工作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行政审批3.0版”,建立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的政务服务体系,在金融、商贸、餐饮、物业、交通、物流、旅游、教育、医疗健康、政务服务等领域建立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制度。

  实施标准引领升级行动。推动打造“咸宁标准”,助力“咸宁标准”走出去。创新产业集群管理和发展模式,促进产业集群协调发展。加快“绿色咸宁”标准体系建设,积极研究制定咸宁“国际生态城市”系列标准。

  实施品牌效益提升行动。明确提升精品名牌效益的工作目标,注重发挥精品名牌持有人的主体作用,大力宣传推广精品名牌,强化政策激励,积极推进品牌价值转化,壮大我市的优势产业。

  实施质量技术基础提升行动。夯实质量技术基础,以检测认证产业发展补齐质量技术基础短板。强化食品饮料、起重电机、食品包装、油茶等产业的比较优势。

  实施质量法治建设行动。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质量违法案件。

  实施质量文化建设行动。广泛宣传“香城工匠”的质量故事,让质量知识教育进入党政干部专题培训目录、中小学课外实践课堂,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质量文化宣教体系。

编辑:shaopeng

上一篇:
下一篇: 咸宁市取消11项行政许可事项 激发市场活力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