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颁发全市首张“二十七证合一”营业执照
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毛亚轩 通讯员刘元江 张宁)8月1日上午9时许,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睿海天源咸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领到了我市首张“二十七证合一”营业执照,标志着我市“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当天上午10时许,咸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也颁发了咸安区首张“二十七证合一”营业执照。
“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指自2017年8月1日起,在“五证合一”的基础之上,新增8个部门的涉企22项登记、备案事项,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
新增的22项登记、备案事项分别为: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原产地证签证企业备案;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设立备案;企业公积金缴存登记;旅行社设立分社备案;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备案;营业性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备案;营业性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备案;艺术品经营单位设立备案;其他经营单位增设艺术品经营业务备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直销企业设立服务网点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登记;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道路运输经营单位设立分公司备案;从事装卸搬运、道路运输代理、货运配载信息服务、仓储理货、商品车发送业务的经营者备案;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此22个登记、备案事项,目前属于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住建(房管、公积金管理部门)、旅游、文化、商务、交通和食药监等8个部门审批办理。
据工商部门介绍,“多证合一”改革适用于全市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企业类市场主体(含企业分支机构)。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工商部门或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的“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经工商部门审查合格后,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而营业执照中列入整合了27项登记、备案事项,申请人不再需要向相关部门另行提交登记、备案材料。被整合的部门依据工商部门推送的企业登记信息,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工作。由此,也实现了企业信息的“一次采集、一档管理和共享使用”。
据悉,此次改革,将极大地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让企业们少跑部门,降低了创业准入成本,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注入了新的活力。而对2017年8月1日前已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换领营业执照,由工商部门根据“多证合一”的需要,提供存续企业基本信息。尚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务必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换照手续;从2018年1月1日起,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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