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王凡、通讯员廖春旭报道:质量指标不符合标准(40批次)、产品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38批次)、微生物污染(28批次)、超范围超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25批次)、重金属等元素污染(5批次)……4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新通报获悉,截止7月31日,全市共完成食品监督抽检3580批次,合格率95.78%,共检出不合格产品151批次。
上半年抽检不合格样品共151个批次、涉及16类:糕点28批次、蔬菜制品24批次、酒类20批次、粮食加工品15批次、肉制品14批次、瓶(桶)装饮用水7批次等。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徐向阳分析认为,源头污染、生产管理不当、从业人员专业知识缺乏,是导致问题出现的三大关键因素。
其中,源头污染包括土壤、水源等环境污染导致重金属和有机物在动植物体内蓄积,农药兽药、农业投入品的违规使用导致农药兽药残留等超标;生产经营过程管理不当,如生产、运输、贮存等环节的环境或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艺不合理等。
据悉,对食品抽检不合格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将全部移交各地依法进行核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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