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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将建20个特色小(城)镇 产业特色鲜明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7-09-13 00:43

  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庞赟)记者12日获悉,市政府已发出通知,将全力推进特色小(城)镇规划建设,力争通过3年的培育创建,在全市范围内规划建设20个市级特色小(城)镇。

  特色小(城)镇包括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两种形态。特色小镇主要指聚焦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要素,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兼具旅游和社区功能的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规划区域面积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建设用地规模一般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特色小城镇是指以传统行政区划为单元,特色产业鲜明、具有一定人口和经济规模的建制镇。

  根据《咸宁市推进特色小(城)镇规划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特色小(城)镇的培育包括五大方面,即城镇建设精美、产业特色鲜明、传统文化彰显、发展态势强劲、体制机制灵活。

  特色小(城)镇建筑要彰显传统文化和地域特色,充分运用《咸宁市村镇个人住宅建筑设计图集》,形成各具特色的鄂南建筑风貌小(城)镇,要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特色小(城)镇建设要以山水为形,以本土文化为根,赋予精、气、神,铸造特色小(城)镇之魂。要深度挖掘咸宁的温泉文化、三国文化、砖茶文化、知青文化、闯王文化、桂月文化、嫦娥文化、“铁军”文化、红色文化、提琴戏文化、瑶族文化、向阳湖名人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注重在特色小(城)镇产业发展和规划建设中充分运用地方历史和民俗元素,形成独特的文化标识。

  特色小(城)镇建设要发挥项目带动支撑作用,夯实特色小(城)镇发展基础。新建类特色小(城)镇原则上3年内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左右(不含商品住宅和商业综合体项目),改造提升类5亿元以上,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放宽至5年,投资金额可放宽至5亿元和3亿元以上,其中特色产业投资占比不低于70%。

  特色小(城)镇采用“宽进严定、动态管理、优胜劣汰、验收命名”的方式规划创建,按年度分批筛选创建对象。力争通过3年的培育创建,在全市范围内规划建设20个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建筑风格雅致、卫生面貌整洁、多种功能叠加、示范效应明显、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与健康协调发展的市级特色小(城)镇。在此基础上,争创一批国家、省级特色小(城)镇。

编辑:yangwei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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