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马丽娅、通讯员王晶报道:日前,湖北省绿化委员会、湖北省林业厅发布《关于命名2017年度湖北省森林城镇和湖北省绿色示范乡村的通知》,崇阳县天城镇被评为“湖北省森林城镇”。
据了解,“湖北省森林城镇”的评选,有非常严格的规定,要符合“组织领导”“森林生态建设”“森林生态保护”等3大项15小项的标准,包括宣传工作到位、居民对创建森林城镇知晓率达90%以上等要求。
据悉,天城镇是崇阳县委、县政府驻地,是该县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
近年来,天城镇抓牢崇阳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契机,坚持“特色立镇、生态富镇、资源兴镇、旅游活镇”的发展理念,把创建森林城镇工作纳入城乡一体化规划,提出了以镇区绿化为重点、生态廊道建设为主线、森林村庄建设为基本面的创森战略布局,不断完善村庄绿化,精心打造道路干线生态廊道、河流干线生态走廊、湿地公园,以及城镇公共休闲绿地。
通过不断努力,天城镇实现了人均公共绿地达8.5㎡,道路绿化率达92%,林木覆盖率达32%,休闲绿地达5000㎡,骨干河流绿化率达90%,一级古树挂牌保护率达100%,乡土树种占有率达80%,形成了“镇在绿中、绿在镇中、镇绿交融”的城市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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