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姜明助、通讯员万广、王琛报道:26日,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日前,省财政厅发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鄂财农发〔2017〕88号),提前下达我市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2亿元。我市争取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创下新高,为全市水利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此次下达资金涵盖农田水利建设资金5571万元、中小河流治理1.158亿元、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资金950万元、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3520万元、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921万元、河湖管护资金233万元以及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和山洪灾害防治资金60万元。2018年,我市将完成4.04万亩高效节水农田建设、96.6公里河道治理以及40座小型病险水库整险加固任务。
据悉,此次我市争取资金额度在全省排名前列。其中咸安区争取到8748万元,在全省县市区排名第一。
近年来,我市水利部门抢抓国家加大水利投入政策机遇,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精神,进一步了解国家投资政策,有的放矢、熟知政策谋项目。着眼长远,策划出一批事关当地经济发展的控制性工程。全市水利“十三五”规划项目420个,总投资378.62亿元,其中30个重点项目已纳入全省水利“十三五”规划。同时,积极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广聚信息,齐心协力争项目,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着力抓项目、建项目、争投资,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争取一批、实施一批”的思路,扎实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千方百计增加水利项目建设资金,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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