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香城都市报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 梁耀) 昨日,记者从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获悉,我市全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加强生态产地农产品的保护,着力加强食品药品治理体系建设,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据了解,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推动党委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筑牢市、县、乡、村多层级、全覆盖的食品安全责任网络,把食品安全责任向乡镇(办事处)、村组(社区)传导压实。健全完善“四员”聘任、培训、巡查、奖励、考评等运行机制;修订完善“咸宁市食品药品安全考评细则”,提高食品药品工作在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年度综合考评中的权重分值,将网格员、信息员报酬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和落实“四员”管理运行机制纳入各县、市、区考评内容;试行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对各村、社区考核食品安全工作,并对网格员和信息员试行责任追究制。
会议要求,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原料控制、关键生产环节控制、全过程记录等制度,实现从原料购进到产品出厂全过程可追溯管理。以白酒、调味面制品、粮食加工、茶叶、保健食品、节令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工业园区、小作坊集中区、校园及周边、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以学校(幼儿园)食堂、养老院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食堂、校外托餐机构和农村集体聚餐为重点场所,以传统节假日、重大活动保障、暑期高温季节、春秋季开学等重点时段,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治理。鼓励“明厨亮灶”,力争80%的大型餐饮企业、学校食品的量化等级达到良好以上。督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落实实名登记、许可证审查等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净化网络订餐市场经营环境。
会议强调,要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和市食药安委会相关委员单位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和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咸政办发〔2016〕78号),厘清乡镇“农安”站、县级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三者之间管理关系,落实乡镇农产品监管职责。推进落实省局乡镇监管所建设“以奖代补”政策落地,引导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力争今年全市系统乡镇监管所100%达标,其中40%的监管所达到示范所标准。
会议要求,贯彻实施《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推动市政府出台食品“三小”管理规范文件,明确小作坊禁止食品目录、“三小”许可(登记)规模标准条件等。推动市县政府建设食品工业园,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建设配套设施,制定小作坊产业负面清单,推动分散的豆制品、面条(热干面)、米粉等生产加工小作坊进入园区或加工区。各县市区同步推进,确定集中生产加工地点,实行小作坊规模化集中生产,开展“一镇一品”小作坊示范店提档升级活动。按照《湖北省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计划》安排,推动地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升小餐饮经营环境。加强食品摊贩安全监管,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确定经营时段,协助完成食品摊贩的登记工作。推进小作坊、小餐饮提档升级,对整改仍达不到规模标准条件的予以取缔。
另外,我市还将出台并实施《咸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充分发挥食药安办牵头抓总和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各有关监管部门逐步解决食品安全难点问题。指导赤壁市、咸安区、崇阳县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加大考评和督办力度,以现场会、推进会等形式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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