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郑刚)记者昨日获悉,从今年起,我市开始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委托培养计划,计划利用三年时间,为全市村卫生室免费培养一批品德好、素质高,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的大学生村医。
此次委托培养招生对象为:户籍在我市,本人热爱家乡、热爱乡村医生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年龄在40岁以下的(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参加普通高考并达到委托培养学校所在批次录取分数线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中职生。
据悉,我市委托湖北科技学院定向免费培养,学制3年,学生完成学业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生录取入学时,与所在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乡镇卫生院、村委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需要的村卫生室工作服务不少于6年,工作期间享受与政策规定的乡村医生待遇。服务期满,允许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流动。
报考我市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由市、县两级政府及培养院校共同解决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其中学杂费和生活费各 5000 元。凡违反《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义务,未能在乡村医生岗位工作达到规定年限,年度考核认定不合格的,记入专业技术诚信档案,并根据《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退还政府资助的学费和生活费,并承担违约金。
符合条件并有意向者,可填写《咸宁市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委托培养报名表》,于3月31日前交当地卫生计生部门、教育部门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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