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方达星 通讯员 宋志强)3月20日,本报刊出《谁在乱折花木》后,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也引起了市园林局的高度关注。该局将执法巡察,严管重罚,为花草树木撑起“保护伞”。
3月20日,本报记者走访市区主要景点,曝光了十六潭公园月季园屡遭黑手,绿化带踩踏成路;人民广场栀子花被迫迁移,椿树被采摘致死;潜山公园竹林被乱涂鸦,竹笋屡被偷挖等一系列不文明乱象。
“广场、公园里的花草树木皆为公共服务产品,不容采摘、践踏,下一步将严加管理,严格执法。”市园林局绿化管理科刘科长告诉记者,城区每年因人为损坏需要维护资金有30万元左右,这些损毁园林绿化的违规和不文明行为多种多样。
据介绍,园林绿化是有生命的公共服务设施,从一株幼苗长成一棵参天大树,投入的建设养护成本难以估算。“伤痕累累”的园林设施不仅有损市容,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甚至还会威胁到公共安全。
据悉,该局将加大执法巡察频率,如果发现攀折花木等不文明行为,将先进行制止劝诫。对不听劝告的,巡逻人员将现场拍照取证,带回城管执法委给予处罚;对严重毁绿行为,除了处以经济赔偿外,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市园林局呼吁广大市民弘扬生态文明新风尚,保护身边绿化成果,自觉爱护身边的林木花草,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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