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敏
4月27日,全市食品安全专题工作会拉开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序幕。会议强调,全市上下要当好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守门人”,对标任务抓创建,全域联动抓创建,营造氛围抓创建,全力以赴做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
一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14年部署开展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经过初评、推荐、第三方机构综合评议确定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据了解,根据工作方案,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以人为本,增强群众获得感;坚持党政主导,夯实创建基础;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创建实效;坚持共建共享,助推产业发展。
通过创建工作,应达到以下目标:
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城市食品总体状况,尤其是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稳步提高。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措施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高。确保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75%,对创建工作知晓率达75%、支持率达85%。
二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食品安全基础不断夯实,2017年食品安全综合考评评议考核等次为“优+”,成功跻身全省第一方阵。
然而,我市还存在食品安全仍处于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监管能力还不完全适应履职需要、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不高等问题。
数据显示:从2015年到2017年,我市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排名分别位居全省的第15名、第12名、第9名,虽逐年稳步提升,但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市人民群众食品消费需求正在从“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放心、吃得健康”转变。
为捍卫舌尖安全,我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建设“食安咸宁”为引领,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通过创建活动,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促进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体系,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
今年是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攻坚之年、冲刺之年。市委、市政府已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写入市委第五次党代会报告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并正式向省食安委提出了创建申请。
据悉,创建工作分为启动部署、组织创建、自查考评、验收命名四个阶段,时间从今年4月底至2019年12月底前。
为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我市将从十一个方面入手:
落实党政同责,构建“一书四员”监管体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强化统筹整合,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加强源头治理,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强化“三小”治理,提升餐饮业治理安全水平;加强示范城市创建,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建设智慧监管平台,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发挥监督执法震慑作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放心诚信创建;加强咸宁品牌“香城味道”建设,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加强科普基地建设,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当前,全市上下正以“严”字当头,以“干”字为重,以“责”字为要,努力构建上下一心、条块结合,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格局和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捍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奋力书写咸宁高质量发展新画卷。
编辑:Administra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