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18年第四场新闻发布会
文/记者 庞赟 图/记者 张仰强
10日上午,咸宁市政府新闻办2018年第四场新闻发布会在传媒大厦7楼召开,发布内容为“共抓大保护 不搞大开发”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
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新闻发言人发布相关情况,并接受媒体记者提问。省级驻咸媒体记者,咸宁日报社、香城都市报社等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新闻背景:
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调研期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指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2018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发表重要讲话并指出要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开展了一系列环保督察检查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目前,我市在森林生态修复、湖泊湿地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业污染防治和产业园区绿色改造、江河湖库水质提升、水上污染综合治理等方面都有一定的进展,长江大保护行动已经初见成效。
■长江大保护项目库总投资4352亿
2017年10月,咸宁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成立,2017年底出台了《湖北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咸宁实施计划》,并对实施计划落实责任进行了分解。同时,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都组建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实施计划。
今年上半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长江大保护专题工作汇报,研究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并将长江大保护相关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同时,今年两次召开指挥部办公室联席会议,编制完成《咸宁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重大项目规划》,初步建立了长江大保护项目库,入库项目282个,总投资4352亿元。
目前,我市已基本形成长江大保护工作机制。
■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目前,全市完成了53个试点建设项目、12个重点示范工程、35项试点指标建设任务,初步构建了健康的水生态体系、完备的水安全体系、严格的水管理体系和先进的水文化体系,基本形成了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全市护水、用水、管理和意识文明水平明显提升,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宜居、自然”的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目标。
今年3月,我市正式被授予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这不仅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增添了一块国家级“金字招牌”,更为我市“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的高质量发展探索出一条新路子。
■取缔34个非法码头
2016年,市环保局开展非法码头整治工作。
目前,,全市37个非法码头整治任务已全面完成,应该取缔的34个码头堆场设施设备已全部搬离现场,电力相关设施已全部拆除,并对场地进行了平整和覆绿,植树面积近1300余亩,恢复长江岸线近4.6公里。
通过两年的努力,“取缔一批”及“规范、提升一批”码头治理任务已全面完成。
■保护饮用水源地
2017年,我市对长江沿线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违规设施进行了清理整顿,共发现8处码头位于潘家湾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及石矶头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
市政府和嘉鱼县政府就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经过多次论证,决定对嘉鱼潘家湾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及石矶头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进行重新选址搬迁,并责令对这两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8处码头进行限期整改,待取水口搬迁后再恢复码头营运。
截至目前,8个码头已全部整改到位。两处水源地选址方案已确定,目前,项目前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整治81家化工企业
我市开展了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对全市沿江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污水排放、治理及环境监管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此次行动共整治化工企业81家。其中,清退30家,关停了3家,规范了45家,正在搬迁3家。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武汉双马科技有限公司等项目实施关闭,对其它企业进行了处罚并要求其停产整改或停止建设,规范后完善环保手续。
■处理95艘外籍非法采砂船
今年以来,在市、县两级水行政部门共同努力下,全市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和非法停靠行为,依法对95余艘外籍非法采砂船只进行了调查处理,驱离非法停靠船只200余艘。
我市多次联合周边武汉、荆州等市,开展了 “迎春”、“雷霆”、“联合”等大型联合执法行动,确保交界水域江清水静,通过从重从严处罚、拆毁采砂机具、强制押送离境等强力打击措施,我市128公里长江江段,基本扫清滞留在我市境内的外籍非法采砂船只,长江咸宁段非法采砂得到有效遏制,河道采砂管控有力有序。
编辑:shaop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