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 柯婷)近日,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四位一体“一站式、一票制”结算有关工作的通知》,实现我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促进健康扶贫。
《通知》明确了“一站式、一票制”结算的对象及结算流程,即农村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等群体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特殊慢性病门诊)和定点零售药店特殊慢性病购药办理结算手续时,在一个窗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办理手续,通过“一站式”医保即时结算系统自动计算出基本医保报销额、大病保险报销额、民政医疗救助额、政策外费用医疗机构承担额、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赔付额和个人自付金额,并实行“一票制”结算。
《通知》规定了“一站式、一票制”结算采取先垫付后结算的方式,建立了资金预拨制度,明确了垫付资金结算主体责任,简化了垫付资金拨付手续,确定了垫付资金结算规程。《通知》的印发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了我市医疗救助“一站式、一票制”结算工作,进一步推动了我市医疗救助“一站式、一票制”结算工作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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