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漆兵 通讯员张勇军)8月31日上午,市司法局与咸宁义工协会签订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公益服务项目合同,这标志着从9月1日起咸宁义工正式参与社区矫正服务工作试点。
根据合同约定,自2018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在为期一年的时间里,市司法局与咸宁义工协会合作,在咸安区温泉办事处开展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服务工作试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利用咸宁义工协会资源,引导和督促咸宁温泉司法所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以义工名义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的同时,全面落实社区服务人员每月不少于8小时社区服务要求,通过协会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人员帮扶和教育,从而提高咸宁城区社会服刑人员的遵纪守法和利他意识,强化服务对象社会责任感,提高社区矫正的质量。
据了解,咸宁义工协会成立于2008年,是咸宁市首家正式注册的非盈利民间公益组织,现有义工1000余名,其中注册义工200余名。协会自成立以来,以“奉献 友爱 互助 进步”为服务宗旨,致力于助学帮教、助残扶弱、敬老爱幼、环境保护、义卖募捐、献血宣传等公益活动的宣传和开展,共计服务时间超过20000小时。今后,鼓励组织服刑人员参与义工活动,不仅修复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关系,降低了他们重新违法犯罪的风险,还可以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归属感,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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