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王丰风)昨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即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各类典当、非典当经营性组织和机构违法从事典当业务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禁止各类非典当经营性组织和机构未经批准许可擅自从事典当业务的行为,非典当经营性组织和机构无照无证、证照不全、证照不符或超范围经营典当业务的行为;各类寄售行(寄卖行)、二手车市场、金银首饰店铺等非典当经营性组织和机构违法发布典当业务公告、广告、信息或悬挂“典”、“当”字招牌招揽顾客或以其他方式非法经营典当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典当企业非法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发放信用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典当企业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收购禁收物品、销赃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凡非法从事典当业务的经营者应立即停止一切违法活动,否则将非法经营情况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失信黑名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诫,从严从重处罚。
市民投诉举报及监督电话:12312、 12315、0715-8218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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