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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有困难专项资金来帮忙 9类人员可享受扶持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19-02-19 07:04

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陈志茹  通讯员潘勇)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日前印发了《关于实施香城创业3年计划(2018—2020年)促进全民创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县两级政府将建立和扩大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市级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市财政每年不少于500万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创业补助资金、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和创业服务补助等支出。

《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我市要基本形成创业主体多元、创业层次提升、创业领域扩大、创业形式丰富的“双创”新格局,劳动者的创业参与率、创业成功率、稳定经营率和带动就业率进一步提高。每年新增创业主体不少于8000户,创业培训不少于2000人,扶持创业不少于3000人,带动就业不少于10000人,新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不少于15家,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不少于1亿元,且逐年稳步增长。

《意见》指出,要创新扶持方式,加大创业资金投入、加强融资服务、扶持重点群体创业。对在我市以自主创业方式实现就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9类人员,从事创业活动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均可享受有关鼓励创业的扶持政策。

我市对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在咸自主创业的,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省规定的优秀创业项目,可享受2-20万元的省级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资金补助;留学归国人员到咸创办科技含量及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能吸纳一定数量劳动力和创造一定数额税收的企业,经评定可享受10-20万元的留学人员创业资金补助;对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咸自主创业的,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返乡农民工和转业退役军人在咸自主创业的,分别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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