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咸宁新闻 >> 正文

咸宁市调整城乡居民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19-04-02 08:34

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饶坤亮 叶和平 通讯员 左长康)昨日,记者从市社会救助局获悉,我市对2019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含孤儿)救助供养标准进行了调整,新标准从今年4月1日开始执行。

据介绍,根据《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湖北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含孤儿)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和孤儿基本生活权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2019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含孤儿)救助供养标准调整如下:

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咸安区680元/人/月、嘉鱼县630元/人/月、赤壁市630元/人/月、通城县580元/人/月、崇阳县580元/人/月、通山县580元/人/月。

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咸安区6000元/人/年、嘉鱼县6500元/人/年、赤壁市6000元/人/年、通城县5500元/人/年、崇阳县5500元/人/年、通山县5500元/人/年。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咸安区9800元/人/年、嘉鱼县12500元/人/年、赤壁市9800元/人/年、通城县10500元/人/年、崇阳县9800元/人/年、通山县9000元/人/年。

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咸安区1360元/人/月,嘉鱼县1260元/人/月,赤壁市1260元/人/月,通城县1160元/人/月,崇阳县1160元/人/月,通山县1160元/人/月。

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咸安区26112元/人/年,嘉鱼县24192元/人/年,赤壁市24192元/人/年,通城县22272元/人/年,崇阳县22272元/人/年,通山县22272元/人/年。

各地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2倍。

据悉,我市从4月1日起再次全面提高社会救助标准,2019年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农村五保年保障标准分别提高了5.1%、9.3%、9%,社会散居孤儿比上年增长60元/人/月,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比上年增长1152元/人/年。惠及13万社会救助对象。


编辑:hefan

上一篇: 落实减税降费 咸宁市启动第28个税收宣传月活动
下一篇: 咸宁市举办“12333 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

相关新闻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