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周阳 )8月23日上午,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委联合举行《咸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听证会,听取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相关部门代表、企业代表、法律工作者、市民代表等社会各界对《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在我市,私家车辆大量占用道路停车资源、许多“僵尸”车辆长期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私人停车场乱收费等停车乱、停车难问题日益凸显,致使真正有临时停车需求的人员无处停车。为解决停车供需矛盾,加强停车管理,市城管执法委起草了《办法》。
《办法》将咸宁市停车场分为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非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点等四种类型,从规划和建设、运营、管理、监督等方面,对不同类型的停车场做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市城管执法部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市住建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主要职责,规定了驾驶人停车时需注意的具体规范、运营管理单位的主要职责、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
听证会现场,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出台《办法》十分必要,这将对我市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规范停车场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与会代表就市民普遍关注的停车收费定价方式、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时长、临街住户和经营者是否可以施划停车泊位、停车场经营服务单位应该向车辆停放者提供何种收费凭证等问题,发表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市司法局和市城管执法委将根据法定程序和要求,对与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并加以认真研究,作为审议《办法》的重要参考资料。
编辑:但堂丹
上一篇:
咸宁市烟草专卖局:扎实做好三伏天服务工作
下一篇:
从“凭票购物”到“刷脸”支付一直在“变变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