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咸宁市“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市公积金中心在十六潭公园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中心副主任汪玉林带领相关科室普法人员参加活动。
在住房公积金展台前,竖立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两块展板,工作人员通过现场答疑、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开展宪法学习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公积金业务办理宣传。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公积金业务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待群众业务咨询30余人次,协助指导办理住房公积金手机查询业务2笔。
通过此次宪法宣传日活动的开展,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普惠性、互助性的了解,为建设文明和谐的法治咸宁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编辑:hushaop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