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咸宁新闻 >> 正文

护航春节市场 通山销毁450公斤“白条肉”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0-01-14 08:43

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王奇峰  通讯员  石义涛  李上上)1月8日,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在通羊镇城郊集中销毁了450公斤“白条肉”。

这批“白条肉”,是该局执法人员于2019年12月20日在大路乡山口村汪某的猪肉经营店内院例行检查时发现并依法收缴的。据汪某交代,他以18.5元/公斤的价格从湖北汉川某食品公司购进4头种(母)猪肉、514公斤,折价9509元。自己和亲属留用了64公斤,其余的450公斤准备拿到市场销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销售种(母)猪肉,除了应盖有动物检疫合格和肉品检验合格的“两章”外,还必须加盖“母猪肉”印章。但该局执法人员发现,汪某准备出售的种(母)猪肉皮上一个印章也没有,属于典型的“白条肉”。

鉴于汪某的行为已构成违法,执法人员向其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依法查封扣押了这批“白条肉”。由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白条肉”尚未销售,能说明猪肉来源,未造成严重后果。该局依法依规作出没收450公斤未加盖动物检疫合格印章以及肉品检验合格印章的白条肉、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对收缴的白条肉进行集中销毁,是我局积极开展春节前后‘三护’行动的具体行动,是我局守护食品安全底线的重要举措,充分表明了我局与市场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坚决态度。”在“白条肉”销毁现场,通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


编辑:hushaopeng

上一篇: 回顾历史成就 展现盛世美景 咸宁水利成就展开展
下一篇: 咸安公安分局开展“110”主题宣传日活动

相关新闻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