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林艳) 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依法从严查处违法情况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影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创造良好市场发展环境。
据介绍,此次整治按照“三个一批”(规范一批、引导一批、查处一批)的原则,在农贸市场内自产自销区域、便民服务点、区(市)县政府指定的其他场所,按规定时间从事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销售,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依法实施豁免登记,帮扶弱势群体谋生创业,营造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对符合法定条件、有意愿持续经营的,引导办理相关手续,核发相关证照,使其合法经营;对存在生产安全隐患、食品安全隐患、生态环境污染及影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此次整治的重点区域包括校园及其周边、商场超市及其周边、农贸市场及其周边,铁路沿线、商业综合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领域包括存在生产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干扰群众日常生活、有损于青少年、幼儿健康成长环境等;重点行业有食品经营、药品生产经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河道采砂、寄递、烟花爆竹、再生资源、校外培训机构、电动自行车经营、机动车维修等。
另外,此次整治任务是:依法对无需取得许可证即可从事经营活动或已经取得相关许可证但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涉及食品、餐饮、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市场监管部门许可事项无证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于其他部门许可事项的无证经营行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抄告相关主管部门;对其他职能部门抄告的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投诉举报中涉及无证照经营投诉举报的及时进行查处。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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