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吴青朋) 27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将开展第十五届(2018—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营商环境,促进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此次活动的公示范围:全市范围内自愿申报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示条件:企业合同及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签约行为规范,合同履约及信用状况优良。申报企业必须按时完成2018、2019年度年报信息公示。同意将本企业相关申报信息对外公示。从企业登记注册时间至申报之日连续经营三年以上。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2018-2019年度无违法失信记录或违法经营记录。
即日起,企业依据公示条件和标准,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自愿申报,填写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表纸质件一式两份交住所地市场监管局网监合同机构。申报表式样可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网址:http://scjg.xianning.gov.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统一公示报送时间为7月20日至8月20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协调、审核把关,经筛选淘汰后,统一向社会公示,并择优向省市场监管局推荐参加湖北省第十五届(2018—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对公示名单,将由省市场监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分别发放湖北省第十五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咸宁市第十五届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
编辑:hefan
上一篇:
下一篇:
一季度咸宁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9506件 办结率位居全省第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