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 刘海鹏 潘勇)9月6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发布,今年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57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2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270元。
近期,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的《关于我省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了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及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我市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57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2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270元。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设置有9个档次及下限档月缴费基数。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经济承受能力,自主选择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记者了解到,通过手机缴费的市民,原已在市直参保缴费人员或在市直新办理参保登记人员,缴纳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需打印核定单,可直接选择“楚税通”、“鄂汇办”手机APP完成缴费。通过银行网点代缴(续保人员)的市民,原已在市直参保缴费并且上一核定年度没有中断缴费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市直灵活就业人员代征银行网点,自行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线下实时缴费。通过手机和银行网点等方式均无法缴费的市民,可以直接到市民之家窗口办理缴费,在市民之家一楼社保服务区社保公共业务4、5、6号窗口核定(开具核定单)后,再到市直灵活就业人员代征银行网点缴费。
市人社局温馨提醒,前期由于多种原因暂停办理的单位职工新增/续保、单位月度缴费申报等单位业务即日起恢复正常办理,在2022年9月30日之前完成2022年6、7、8月份单位月度申报的,不计征滞纳金。2022年9月30日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之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9月30日以后要求补缴的,不予受理。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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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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