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咸宁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结合咸宁实际,制订了46项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全力推动我市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提出,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
农村中心福利院全部实行县级直管
《通知》提出,要推进特困供养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行农村福利院县级直管。到2023年底前,要全面启动农村中心福利院县级直管工作,到2025年,农村中心福利院全部实行县级直管。全面推行失能特困人员县级集中照护模式。到2025年,每个县城至少建成1所县级失能特困供养机构,将有意愿的特困人员,尤其是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做到“应集中尽集中”,全市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60%。全面推行特困供养机构床位向社会开放。
同时,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以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通过上门走访、电话探访、结对帮扶、邻里互助等方式,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频次每月不低于一次,到2024年,探访关爱服务普遍有效开展;到2025年,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此外,深化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发展,打造方便可及的农村互助照料设施。依托“一家一护”家庭养老服务提供工程,推动养老服务进村湾、进楼栋、进家庭,让老人享受可托付的养老服务。通过盘活抛荒田、抛荒地和闲散劳动力资源,打造以公益田园和共享食堂为主要内容的村湾幸福合作社,探索可持续的互助养老新模式。
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行动,实施养老机构国家标准等级评定行动。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至少要培育一家五级养老机构,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全部达到国家三级及以上养老机构标准,所有养老机构全部达到国家一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
县级医院医养结合床位数达到300张
在深化医养结合方面,《通知》提出,要全面推行依托公立医院办养老机构。
支持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办养老机构,按照机构登记性质和属地管理原则,由原登记机关对其章程、宗旨、业务范围、经营范围等进行变更登记,增加养老服务等内容后,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做好养老机构备案工作。
“十四五”期间,重点支持12个依托公立医院办养老机构试点项目,大力推行依托乡镇卫生院开办乡镇养老综合体,积极探索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全面推行县级、区域性特困供养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区域性特困供养机构通过提档升级,内部要设置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接收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其他养老机构内部未设置医疗机构的,就近与一家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医疗签约合作服务。落实医保管理相关规定,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推进医养服务进社区、进家庭,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等项目,做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到2025年,以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为主体办养老机构全面铺开,每个县(市、区)县级医院医养结合床位数达到300张,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医养结合床位数达到30张。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常住老人年健康管理服务实现全覆盖。
全市完成家庭照护者培训30000人
为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本地大中专院校养老服务人才学历教育主阵地作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职业技能人才培养主渠道作用,在“培育10万名持有等级证书的护理人才”工程中,注重养老服务人才学历教育培养和职业技能培训。
建立“金桂”“银桂”“丹桂”“季桂”护理人才等级评价、晋升体系,打造咸宁养老护理品牌。进一步扩大技能培训覆盖面,实施好“一家一护”家庭养老服务提能工程,将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纳入培训范围,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提高家庭护理专业水平。
落实《咸宁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对养老护理员的入职补贴、岗位津贴和职业培训制度,依据职业技能等级和工作年限确定服务价格制度、工资与职业技能等级挂钩制度、底薪制度,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平均薪酬待遇不低于上年度我市服务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逐步提高养老护理员的工资薪酬待遇和社会认同度。2025年底,全市完成家庭照护者培训30000人;通过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3000人,其中中级及以上持证人数达到300人以上。
探索推进虚拟养老院建设
《通知》要求,在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建设中,要依托咸宁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和信息技术手段,让线下的养老需求在线上精准对接,推进由政府主导、企业加盟、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虚拟养老院建设,不断健全虚拟养老院应急响应机制。
同时,推进适老化社区创建,优先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将适老化社区创建纳入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方面统筹推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优化住房公积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改造等政策。积极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扩围增效,巩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动态全覆盖成果,宣传引导其他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提供适老化金融服务,银行网点实施无障碍环境改造,配置老视镜、爱心座椅等适老设施,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持大字体显示及语音识别功能。
此外,要结合实际,坚持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科学划定参保对象范围、保险标准、理赔标准等,探索建立适合咸宁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咸宁日报记者 盛勇 通讯员 向红梅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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