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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民群众住上“好房子” ——咸宁市出台高品质住宅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5-01-14 14:49

咸宁网讯(记者 王奇峰 通讯员 李皓)近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助力咸宁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局已联合市住新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宁市分行印发《咸宁市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据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鼓励建设的高品质住宅主要包含第四代生态花园住宅、被动式超低能耗住宅、健康养老住宅及其他类型高品质住宅,具备生活环境好、居住品质高、服务保障优等特征。《实施方案》印发后,新开工住宅项目原则上应按照高品质住宅要求建设,鼓励、支持续建房地产项目修改规划设计建设高品质住宅。

据了解,《实施方案》从规划编制、土地出让、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交付管理等6个方面对高品质住宅的规划、设计、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并明确了职能部门、建设单位、参建单位的工作任务。目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着眼规范和强化住宅建设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在充分征求职能部门、开发企业、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已对高品质住宅提出了3大方面共71条规划建设控制指标并逐项确定了指标分值,新建项目得分在90分以上、续建项目得分在80分以上的,方能被评定为高品质住宅项目。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激励、引导开发企业建设高品质住宅,该局已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在容积率核算等6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并会将高品质住宅记入相应企业优良信用信息,在优秀设计评选、工程评优、新技术示范认定等方面加强推荐。

记者还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市住新局了解到,购房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高品质住宅的,执行首套房政策降低首付款比例,贷款额度可上浮30%;对已挂牌在两年内出售现有第二套自主住房并新购高品质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在售第二套住房不纳入房屋套数认定范围;购房者购买经认定的高品质住宅的,除按规定享受相关补贴政策外,市财政额外给予每套1万元的补贴优惠。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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